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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共同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写着他的名字,离婚后,我是否可以拥有房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9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期间购买的房屋,如果双方对房屋的归属没有明确约定,只在房产证上写了一方的姓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二人以上共同购买的不动产,其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额共同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但如果双方同意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姓名但归双方所有,则视为共同财产。
    丈夫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这是法定礼物,离婚时妻子有权要求分割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可以就房产归属进行约定,且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会结合贡献大小、照顾子女等因素对房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均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协商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应当能够预见到自己所作决定产生的法律后果。

  • 可以的。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购房合同是一人还是两人,都是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办理房产证可以要求写两个人名字,需要夫妻共同携带相关资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
  •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或者均等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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