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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不出席离婚案件的庭审,女方该如何解决?

起诉离婚 2023-11-09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起诉离婚以后,男方不出庭的处理办法: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一、如果是被告不到场,双方之间又没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法官可以缺席判决,但一般判不离。离婚案件,法官需要跟当事人确认是否有离婚的意愿。被告不参与开庭,法官还是会担心被告离婚的意愿有变。
    二、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庭审,一般按照撤诉处理。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的办法:一般情况下,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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