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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合同审查 2023-11-09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地役权的生效条件是: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一)地役权人有权根据合同使用他人的房地产,以提高其房地产的效益;
    (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使用目的和方法;
    (四)使用寿命;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 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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