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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信用卡被朋友借走了,我能否写一份借条?

民间借贷 2023-11-09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借条要写明朋友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贷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和借款日期、归还日期会具有法律效力。借据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就是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现居地址。
    借款人是属于个人的,必须要亲自签字,由他人帮忙代签的借条法律效力会产生一定的争议。例如王二借款签张三的姓名,会给借款人带来法律上的困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借朋友钱可以的欠条:首先应写上“欠条”两个字作为标题,其次写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借款用途,并且还要写明有无利息,还要写明还款时间与还款方式。根据法律规定,两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条最后还要签字摁手印、写明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有抵押物或是质押物,以及保证人的,也要写清楚,保证人也需要在借条上签字。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借朋友钱可以的欠条:首先应写上“欠条”两个字作为标题,其次写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借款用途,并且还要写明有无利息,还要写明还款时间与还款方式。根据法律规定,两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条最后还要签字摁手印、写明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有抵押物或是质押物,以及保证人的,也要写清楚,保证人也需要在借条上签字。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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