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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新劳动法下辞职后,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会扣我工资吗?

讨薪 2023-11-09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的,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再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工资;其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扣工资显然是不合法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是不可以扣除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不可以。单位不可以随便扣你工资的,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扣你工资,是不合法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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