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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民间借贷的纠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但是对方要求我每月支付3分钱的月息。

债务追讨 2023-11-11 0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纠纷维权的方法如下:
    1、在合同中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法律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注意取得和妥善保存合法借款凭据;
    3、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借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借款之日起3年,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3年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民间借贷利息,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只要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正常的借贷。
    如果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由借贷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视为没有期限,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发还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必须两年以内起诉法院,否则会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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