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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离婚前,如果夫妻共同欠债,在婚后如何处理?

婚姻债务 2023-11-11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一方欠债应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结婚后,离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超出前述范围所负债,除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自行偿还。法律依据:婚后一方欠债应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结婚后,离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超出前述范围所负债,除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自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1、婚后一方欠债应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结婚后,离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超出前述范围所负债,除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自行偿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的欠债在婚后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婚前一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会进行转化成为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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