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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宝宝4个半月,我不想给孩子给他,这个在法律上应该给谁

离婚 2019-05-04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对于离婚赔偿的问题,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因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你好,
    1.男女双方首先可以协议离婚,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协议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一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就判离 如对子女抚养达不成一致协议,法院会根据哪方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来判决由谁抚养,主要考虑双方的工作稳定性、收入高低、双方的老人哪一方更方便照看孩子。 结婚登记以后,不管谁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原则上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
  • 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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