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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最新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11-11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本人的月工资,具体为几个月工资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贴由住院伙食补贴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70%发放;
    3、误工费由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上班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赔付标准如下:
    1、一般依据其职工因工致残的伤残等级来计算确定;
    2、若没有导致残疾的一方只需要承担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即可;
    3、若导致了伤残的,依法需要赔付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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