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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对方醉酒驾驶,如果被判刑,我们可以得到赔偿金么,判刑可以判几年?

交通事故 2019-03-28 17: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个月;   
    (一)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死亡三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1)死亡二人;   
    (2)重伤五人;   
    (3)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二)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六人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四)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自首轻处的特别规则】交通肇事未逃逸自首的,轻处15%;逃逸后自首的,轻处10%。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对有期徒刑四年以上的,根据个案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合议庭(独任庭)可以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限制规则】   除未成年犯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一)未作赔偿的;   
    (二)曾因交通通肇事被判刑的;   
    (三)交通通肇致人死亡后逃逸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四)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个以上特殊违章情节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致人死亡的;   本节所指特殊违章情节是指: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具有上列情形,但合议庭或独任庭认为判处缓刑有利于案件审理的,报院长批准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车主因驾驶员执行其职务行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
      
    1、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3、雇主转承替代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用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应按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应从重处罚。行为人醉驾驾驶致1人死亡,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但醉酒驾车是交通事故发生所经阶段,二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同时醉酒驾车亦是违约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为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所包含,应本着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照交通肇事一罪定罪处罚。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行为人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有醉酒,应当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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