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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想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我们想提前了解一下费率,以确定该交多少钱,请问工伤保险费费率是多少?

保险纠纷 2018-07-24 0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及申报: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带以下材料到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 1.缴纳主体:用人单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缴纳数额: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至于单位缴费费率依劳社部发
    (2003)29号《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及各统筹地区相关规定具体确定。费率的高低于行业工伤风险的程度相挂钩。分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  
    3.缴纳时间: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10条规定:缴费单立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据此,可确定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时间。  
    4.缴纳办法: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
    1、工作时间;
    2、工作岗位:是指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时或单位指派的其他工作时,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是炉前工,在炉后发病死亡不会认定为因工死亡;
    3、48小时内死亡,一般仅限于急症,慢性病不算。48小时的起算时间是开始抢救时,在开始抢救后48小时之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因工死亡;超过48小时的不能认定为因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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