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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是怎么算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4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滞纳金的数额为其计算滞纳金计算为,每月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乘以欠缴的天数同时加收万分之五惩罚金,所得出来的就是滞纳金的数额。
    2、对滞纳金天数的计算是从滞纳金停止的之日开始算起,扣去滞纳金应当开始缴纳的日期,加上一天,所得出的就是滞纳金的天数。
    3、其中滞纳金起算天数,一般是取结算日的第二个月的一号开始进行计算。以申请表补缴生成日的前一天为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
    1、滞纳金的数额为其计算滞纳金计算为,每月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乘以欠缴的天数同时加收万分之五惩罚金,所得出来的就是滞纳金的数额。
    2、对滞纳金天数的计算是从滞纳金停止的之日开始算起,扣去滞纳金应当开始缴纳的日期,加上一天,所得出的就是滞纳金的天数。
    3、其中滞纳金起算天数,一般是取结算日的第二个月的一号开始进行计算。以申请表补缴生成日的前一天为止。滞纳金加收万分之五。用人单位没有按时且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根据相应的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惩处措施,责令其限期依法缴纳或者是补足,同时自欠缴之日开始计算,依法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逾期仍然不进行缴纳的,则有关部门将对相关的用人单位处以欠缴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
    0.05%例如:滞纳金一天10000滞纳一天:滞纳金=10000*
    0.0005*1=5元 ?滞纳10天:滞纳金=10000*
    0.0005*10=50元
    1、滞纳金(Overdue Payment)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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