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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公公在世的时候,给我俩买的房子,当初公公说了,是给我俩的,房本上也写了我俩的名字,结婚两年了,他脾气暴躁,还时不时的想动手打人,我想离婚,但是我俩没有孩子,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有权利得到房子一半的产权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4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平均分割。

  • 1、离婚时候,可以由双方协商分配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协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离婚的话可以分得房产,但无法过户,你可以继承获得房产。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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