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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结婚六个月,我父亲给她还了16万贷款,这笔钱能要回来吗?

婚姻债务 2023-11-14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能要回。夫妻之间的借款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鉴于双方的特殊关系,需要区分以下情况。婚内借款,如果双方进行了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则对起诉人的举证责任要求较低,一般只需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且实际支付借款即可。
    如果双方未进行夫妻财产协议约定的婚内借款,起诉人不但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合意,还应当证明实际交付的款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该款项最终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有两个问题,第一,这笔钱,是否可以定义为彩礼,如果,是彩礼的性质,未登记结婚,可以返还。第二,如果不是彩礼,这笔钱就属于赠送,赠与行为,以赠与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而结束。
    已完成的赠与行为,不能撤销。
    但是,同时这笔钱,属于夫妻合法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
  • 夫妻之间借款需要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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