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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护士,护理部要给我换科室,我不同意,护理部意思不去上班就算旷工我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 2023-11-15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程序。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去劳动仲裁不算上班。申请劳动仲裁与去上班是两件不同的事,单位如果要求职工上班,若无正当理由,职工应当到单位上班,而不能以双方之间正在发生劳动争议就拒绝到单位上班,如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单位认定职工旷工是有法律依据:的。若职工旷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单位可以将职工辞退,因此建议在单位未对职工做出辞退处罚决定前,还是应当按照单位要求到单位上班。但如果你在仲裁请求中要求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那就没有回去上班的必要了。

  • 最好要有请假手续。 企业跟员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是看书面的通知或者申请为准,员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员工仲裁后没有向单位提出书面的申请离职的情况下不回公司上班是视为旷工,公司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员工是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离职的,那么就不用向单位提出任何申请,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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