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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4年前借了5万元,欠条上没写利息,事实上利息5分,还利息还到现在,中间因为利息没换上又打了1万的欠条充利息(这一万块没利息)而且还在其他人那里借钱还利息,借的这些钱大多也是2分利息,前前后后加上这5万加1万总共有不到20万,现在该怎么办?家里人现在才知道。还利息也是还的现金。我爸4年前借了5万元,欠条上没写利息,而且还在其他人那里借钱还利息,现在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5-17 16: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钱没打借条到期不还款,应当收集借款证据,如果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要搞清楚欠款人的身份信息,出生时间或年龄,住址,最好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现住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写现址,
    选择好法院,写起诉状,带你身份证、欠条,去法院立案庭立案,拿交费通知去银行交纳诉讼费,把缴费票据交回立案庭,等法院通知,
    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传票通知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不成的开庭审理判决,
    被告不按调解或判决履行义务,你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带身份证、判决调解书、法官签署生效证明,去法院立案庭立执行案,由法院强制执行。
  • 对于债务纠纷,债务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的,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关于债权债务纠纷,以夫妻共同债务为例,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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