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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受伤,我有没有责任?

工伤索赔 2023-11-15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伤,若属于双方属于劳务关系的,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属于劳动关系的,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1、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的: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由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第三方赔偿。
    2、一般情况下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在工地上做临时工受伤了,可以由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等材料来申请社保经办机构理赔;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则可以依法申请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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