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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房子一直没住,需要交物业费吗?

业主维权 2023-11-16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买房后不住是否要交物业管理费
    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开发商未出售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理由如下: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即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日常管理等,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买房后长期不住,需要交物业费。购买房屋后不管住与不住都是应当缴纳物业费的。根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买房不住还要交物业费,物业费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计算。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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