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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一下,我和我老公因一小事吵架,我很生气,他不把事情以小化了是小事,还从中在里面获事,满不讲理,他家里人还到我娘家闹事,到现在分居两年多了,在孩子一岁多的时候还在吃奶粉,从那时他就在没有给孩子买过奶粉,在这两年多里,他没有打电话问过孩子是否健康,也没给我们母子两给过一分钱,孩子一直是我抚养,现在孩子三岁零七个月了,在上幼儿园,在孩子上学时我给他说过,问他要户口本,要了两次,他都没有给,也没有给孩子学费。请问如果离婚的话,孩子是归男方还是归女方。是否健康,孩子一直是我抚养,请问如果离婚的话,孩子是归男方还是归女方。

离婚 2019-05-20 15: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能协商好的话最好,协商不好,起诉的话,原则上法院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标准认定抚养权:
    1、如果孩子超过七岁,是要问孩子的意愿的,看孩子愿意跟谁。
    2、一般情况下,看小孩从小的生活环境,平时除父母外,由谁照顾比较多;夫妻的经济状况,住房状况,等等,都会对此有影响的。
    例如,小孩从小由爷爷奶奶照顾,跟爷爷奶奶也比较亲,在男方所在地附近上学,为了小孩的有利成长,判的时候就可能会偏向男方。但是,如果孩子尚在哺乳期,原则上是跟女方的。
    3、建议协商,因为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是要先调解的。判决的话考虑的因素比较多,可能会比较慢。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对于债务追讨,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如何催讨债务人死后遗留债务?
    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
    )。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
    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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