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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土地纠纷 2023-11-17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纠纷案件的分类主要有:土地确权纠纷案件、土地侵权纠纷案件、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和土地行政纠纷案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法律分析: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土地纠纷按其争议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类:
    1、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的纠纷案件;
    2、土地流转未报备案的纠纷案件;
    3、土地互换期限约定不明的纠纷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法律分析: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解决:
    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法院起诉: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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