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工程款多付如何解决

拖欠工程款 2023-11-17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款多付可以主张退还。发包方可与承包方就多付的工程款进行沟通,协商退还的时间方式,承包方拒不退还认定其构成不当得利,发包方有权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工程款多付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主张返还,双方可以就多付的工程款进行协商沟通,承包方拒不返还的,发包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承包方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多给付的工程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