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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房子的归属问题应当怎样确定

房屋买卖 2023-11-17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房多卖的房子的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定。首先,要看房屋是否进行变更登记,如果进行变更登记后,则归属于被登记人;其次,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就看谁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人得到房屋产权;最后,就根据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一房多卖房子归谁应视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情形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买方,可以优先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没有任何一方过户,则最先备案的买方优先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在没有任何一方过户,也没有备案的情形,实际占有的一方优先获得所有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一房数卖确定房屋的归属如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符合市场水平的价格购买房屋且优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如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法律依据:一房数卖确定房屋的归属如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符合市场水平的价格购买房屋且优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如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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