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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砖瓦厂做工,左手中指第一节开放性骨折,因无劳动合同,无法鉴定工伤,如何获得赔偿?

工伤赔偿 2019-06-16 22: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鉴定办理机构:
    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办条件
    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
    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 工伤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等等。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工伤等级和缴费工资详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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