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没有先后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继承开始后,遗产应当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中平均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
一、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