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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股权纠纷问题

股权转让 2023-11-18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
    1、分配股东利润的纠纷;
    2、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的纠纷;
    3、股东向其他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纠纷;
    4、股东除名的纠纷;
    5、确认股东资格的纠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公司股权纠纷的案由可能是,确认股东资格纠纷、股权继承纠纷、或者股权转让纠纷等纠纷。对于股权纠纷案件,除专属管辖的以外,一般是由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股权与股票主要有以下区别:
    1、股票是公司向出资人发放的股份凭证,股票的合法所有人享有股票的收益权利;
    2、股权的所有人除股票的收益权利外,可能还享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等股东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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