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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障,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11-18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也可以向社保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单位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也可以向社保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公司没给公司员工购买社保的话,那么这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并且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因此对于公司不买保险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进行维权,确保社保的交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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