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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2017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规定,城镇居民的计算方式是依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而农村居民的计算方式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个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什么关系?网上无法查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金额。2017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规定,城镇居民的计算方式是依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个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什么关系?

交通事故 2019-04-17 18: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 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A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B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A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B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A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B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 你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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