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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去医院看病,用时一上午,下午及时赶到公司上班,请问算病假还是事假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0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申请病假的方式为:看病后携带相关的医院证明或医生诊断书,写好请假条后找相关的领导签字然后向人事部门办理病假。劳动法规定,员工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病假休息半个月期间的星期天也计算在病假时间内。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如果超过一周,双休日也算作病假,不足一周可除外,所以病假休息半个月期间的星期天也计算在病假时间内。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员工一直请病假,如果其规定的医疗期届满或者超过单位规定的病假时间的,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其及时来上班;如果员工一直不上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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