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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伤没有去上班,请问工伤请假算不算病假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1 0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劳动者意外受伤、生病(非因工受伤属于病假),需要请假治疗的属于病假,但是医疗期应当按照伤者在企业连续工作年限而定。
    2、伤者的工作就是洗碗,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工伤期间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按照受伤前工资待遇不变,公司按月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五条 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工伤休假不属病假,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休假。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请工伤假。.在工伤鉴定前的请假一般以病假处理。.工伤鉴定中期间的请假应开具需要医疗机构的疾病证明,上面应清楚列出请假天数。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工伤休假不属病假,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休假。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请工伤假。.在工伤鉴定前的请假一般以病假处理。.工伤鉴定中期间的请假应开具需要医疗机构的疾病证明,上面应清楚列出请假天数。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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