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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朋友给我说他要买房子,弄了个小额无息贷款,需要我给他做担保人。我在银行签字时前几天纪检委给我打电话说他的贷款有问题牵涉到我,这个贷款是政府给下岗职工的无息小额贷款,他有工作,不符合条件,但是找人给办了下来,现在纪委查出问题了,找他要本金和利息。他把本金还了,没还利息。纪委现在让我催他,如果他不还利息,就要我还。我在银行签字时银行放贷员并未对我说这个是对下岗工人的无息贷款,我到现在才知道这是违规放贷。请问我有什么责任吗?用不用还纪委说的利息?需要我给他做担保人。如果他不还利息,请问我有什么责任吗?用不用还纪委说的利息?

债权债务 2019-06-11 15: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二)企业名义申请企业无息借款的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
    2、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及经营者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能提供保证人;
    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请人须知
    1、青年创业者登陆基金会网站,了解青年创业贷款相关政策、申请流程等信息
    2、具备诚信促进会会员资格者,可直接下载小额贷款申请表单,进入小额贷款申请程序;
    3、申请人网上下载并填写《天津市青年创业就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4、申请人的条件及应准备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条件: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②无犯罪记录;③国家高等学校毕业;④银行信用良好;(申请人和保证人携带身份证到解放北路人民银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2)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用A4纸且须清晰)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张;③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④经营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摊位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张;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财务会计报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为别人的贷款担保签字,有以下风险:
    一、帮助别人做担保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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