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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应当怎么处理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1-20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损坏他人物品处理如下:
    1、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构成犯罪的,处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依据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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