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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0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对于财产的分割如下:
    1、夫妻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没有签订分割协议,且也达不成分割协议的,基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即婚前财产、专用生活用品、侵权损害获得费用等,不属于分割的范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等,应进行分割,即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分割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财产分割的方式有:
    1.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对共有财产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
    2.以变价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
    3.以作价补偿的方法分割共有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共有财产分割的方式:
    1、以实质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实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是可分物;
    2、以变价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可以将共有物出卖,所得由各共有人共分;
    3、以作价补偿的方法分割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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