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有个女的非得说自己的男人和别的女的有事.并且动手打那个女的.导致脸部受到轻伤.并以跳楼威胁.打人的那个女的是否属于犯法

综合法律 2019-03-24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人,这是个单方行为。一方有故意伤害的意思,恶意的主动攻击他人,致使对方造成利益损害,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受到法律的约束,这个时候就打人的行为就犯法了。不论是民法、刑法、处罚条例都对此有所约束,打人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多个法律法律规。
    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民事处罚、刑事处罚等,视情况而定。殴打至轻伤及其以上的,公安机关要进行刑事侦察.当事人应负有刑事责任.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是轻伤以下的,属于自诉案件,只要对方当事人不起诉也没有什么,无非陪钱的问题。

  • 1、一般规定: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 轻伤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碍的轻微损伤。此种损伤在受伤时或在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劳动能力降低不超过三分之一。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刑法》 [2] 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 [3] 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 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承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