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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有试用文件规定班组长安全事故没有监督到位,员工出安全事故,工厂扣班组长20%计件工资,请问工厂这样合情合理吗?工厂有试用文件规定班组长安全事故没有监督到位,员工出安全事故,请问工厂这样合情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9-06-08 0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 1500元(在标准工作时间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所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注意加班费)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
    (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或周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工资中扣除的社保是上个月的。
    工资发放形式是本月发放上月工资,那本月工资发放表中代扣代缴中所扣除,所扣除的是上月的社保,本月的社保在下月扣除。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 安全事故赔偿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发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的,需要按照法定标准给予赔偿。由于生产条件的落后,或是因为个人的疏忽等都会产生安全事故,我们都知道时间走的是单行轨道,所以事故发生后追究责任也好,反思过错也罢,当务之急是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款,否则的话极易产生新的纠纷。
    不过,因为大部分人不清楚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所以最后因为赔偿款闹上法院的比比皆是。
      安全事故中有伤亡情况的,具体按照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需赔偿因就医治疗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7项。
    如果受害人有致残、死亡情况的,那么需要根据相应的标准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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