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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现在裁员还有一个月工资没有发,合同没有到期我在公司上班已经八年多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都交,公司怎么赔偿,谢谢!你好我们公司现在裁员还有一个月工资没有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都交,公司怎么赔偿

保险纠纷 2019-03-29 17: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问题是可以裁员。用人单位也可以代扣劳动者的保险金和个人所得税,但不得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2.看你仲裁哪一方面了,如果是保险金和个人所得税问题,应该是没什么戏。
    3.如果是裁员问题,有关机关调查用人单位确实有经济方面的困难,那也没戏。
    4.如果是仲裁用人单位威胁或强迫劳动者签订相关劳动合同,那本身这合同是违法的,当然就是无效合同了。能成功,如果到时候用人单位不执行仲裁结果,你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仲裁的诉讼。而且你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仲裁。对单位拖欠的工资也可以申请仲裁。
  • 保险理赔会过期。
    如果三个月内不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会认为车主自动放弃理赔。
    车主要想获得理赔,就要保管好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价格,基本上都可以够支付你的维修费用,不管你去哪里维修,二类以上的维修厂都会有发票的,这些发票是用作保险公司报销的。
    还有要准备好齐全的理赔资料,同时要注意理赔周期,如果三个月内部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会认为车主自动放弃理赔。
  •  《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30 Et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至合同终止之日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需注意的是,《保险法》第42条规定的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不同,前者是保险人作了相应的赔偿之后,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提前终止,即合同的解除;后者是以保险人履行了全部赔付义务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自然消灭。
  • 合法裁员的经济性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非法裁员的经济性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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