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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赔偿不合理农民如何办

征地补偿 2023-11-21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你好,如果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您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农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如下: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农民土地征收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农民土地征收的合法程序如下:
    1、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
    2、进行地籍调查、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
    3、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登记征地补偿、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4、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资金,征收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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