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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问题需要帮助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1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要注意的是,在合同中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的内容:
    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额外对其他内容进行协商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的内容:
    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额外对其他内容进行协商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关于劳动合同哪些必填提出了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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