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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能买卖吗

土地纠纷 2023-11-21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可以买卖,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受让人与宅基地所有人属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且户口在同一村;
    2、买方在购买该处宅基地前,没有多余的宅基地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1、宅基地买卖纠纷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仲裁结果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宅基地买卖纠纷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仲裁结果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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