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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三个股东分别占20%40%40%,占股20%的股东实缴了100万,其他两个股东未实缴出资,然后公司花光了这100万不打算做了,未实缴的股东需要承担这100万的责任吗

公司成立 2023-11-22 18: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东要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规定日期缴纳认缴的资本,这是主要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出资注册公司的时候,先实缴一部分,剩下的分期缴纳;
    2、公司注册后,股东不允许私自抽回出资额;
    3、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责任;
    4、追加出资额,出资额低于公司评定额的股东有填补出资的义务;
    5、遵守公司的章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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