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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一直有一个商标用的很好,我们老板打算将其申请为驰名商标,请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有哪些?

2018-07-24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申请过程中能不能使用,是根据商标使用对应的主体来判定的,需要区分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和商标强制注册原则:


    1、属于商标自愿注册的类型,那么该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可以使用,但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属于商标强制注册的类型,那么在该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就不能使用。不过,目前只有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及部分药品是强制注册的,其它商品无需强制注册。

  •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依照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或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并驳回相关当事人的申请。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关于请求认定“**”商标(下简称申请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报告  
    (二)、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三)、附件  附件一:“**企业”(驰名商标申请人,下简称申请人)的发展过程及规模  
    1.申请人演变情况  
    2.申请人发展过程中各阶段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明申请人规模的证书复印件  附件二:申请商标最早使用和连续使用的证据  
    1.申请商标于**年最早开始使用的证据复印件  
    2.申请商标于**年被核准的注册证复印件  
    3.申请商标的创意及内涵说明  
    4.申请商标连续使用的证据  附件三:申请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  
    1.申请商标在国内注册情况  
    2.申请商标在国内申请情况  
    3.申请商标在国外(地区)申请注册的情况  
    4.申请人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  附件四:使用申请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在全国同行业的排名  
    1.近三年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近三年使用申请商标的产品产销量统计表  
    3.申请人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4.申请人采用质量标准的情况  附件五:使用申请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外销售情况  
    1.申请人在国内的销售网络  
    2.申请商标的产品在国内的销售情况及证据复印件  
    3.申请商标的产品在国外的销售情况及证据复印件  附件六:申请商标的广告宣传情况  
    1.近三年申请商标广告投入总量一览表  
    2.**年度在部分媒体发布申请商标广告的情况及证据复印件  
    3.**年度在部分媒体发布申请商标广告的情况及证据复印件  
    4.**年度在部分媒体发布申请商标广告的情况及证据复印件  
    5.部分广告图片及证据  
    6.申请商标其他的宣传(例如展览、网络等)  附件七:申请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  
    1.申请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证书复印件  
    2.使用申请商标的产品质量优异的证明  
    3.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据  
    4.企业业绩被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及媒体关注和肯定的证据  附件八:申请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法律诉求  
    1.他人侵犯申请商标专用权被查处的证据  
    2.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和注册与申请商标近似商标的证据  
    3.申请商标被他人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并注册的证据  
    4.申请商标被他人用作企业字号的证据  
    5.申请商标在境外被抢注的证据  
    6.申请商标的域名在国际互联网上被抢注的证据
  •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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