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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写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从入职以来一直都是三班两班一个月上240个小时,下个月公司要求强制对班倒一天上12小时月休两天。我不同意,也不同意调岗,人事说如果九月强制对班以后没去就算旷工开除请问这合法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11-24 0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另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提前三十日通知之后要求其离职的。
  •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您也不同意,则您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您默认同意了。
  •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单位不可以在员工不同意调岗的情况下,随便开除员工。因为调岗是在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先和劳动者协商。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单位单就随便调整岗位,那么该行为是无效的。
    但是如果单位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才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具备侮辱或惩罚性质。同时不降低工资待遇,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那可以根据安排变动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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