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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当时未写借条,现在补写一个借条,请问借条下面的签名日期是写当时的借款日期还是写今天的日期

民间借贷 2023-11-24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既然是补写,就写现在的日期,这样对债权人较为有利,但也可写原借款日期,最好注明该借条属于补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借款时间忘记后可以补借条。说明什么时候借,签字处写现在的时间。如果写原贷款的日期,应注明借据是补充的。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表明债务人欠债权人借据中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借条,即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款,即作废或撕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法律分析:借钱的日期和写借条的日期可以不一致。在出具借条后,可以后期对借款进行处理,两者并不影响法律效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需要明确的是,虽然借款时间与借条的时间可以不一样,但必须存在真实的借款行为后才可以认定该借贷关系成立,如果没有发生实际的借款行为,那么是不可以认定该借条的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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