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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今年58岁,还有两年就退休了。现在公司要辞退他,理由是他工作中有过失。我们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了17年,但公司只愿意不补偿辞退。请问我该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3-11-25 0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有两年退休,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但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满十五年的,本人无法定过错不能辞退。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中有规定员工工作超过了十年就不能辞退。如果公司辞退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公司辞退60岁以上员工不需要补偿。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员工,不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而该员工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及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仍然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已过了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工龄和工资结合计算。作为签了合同的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候被无缘无故的辞退了,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赔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分析已过了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工龄和工资结合计算。作为签了合同的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候被无缘无故的辞退了,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赔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已过了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工龄和工资结合计算。作为签了合同的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候被无缘无故的辞退了,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赔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如果是被动从公司离职的,那么完全有可能根据具体离职的理由的不同,拿到N、2N或者N+1的赔偿。
    这个N是指的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的按照
    0.5月计算,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1个月计算,一年以上有几年算几个月,以此类推。
    如果是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的,公司可以选择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公司确实做到了提前30天通知的话,那劳动者只能拿到N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无需支付多1个月的代通金;如果公司突然要求劳动者离职的话,那劳动者有权主张N+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看下2N的情况,也就是经济补偿金最多的一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当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是有权主张2N的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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