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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结婚证,房产证上没有我老婆的名字,她跑了,她是有权力问我分财产吗?

离婚 2019-04-04 12: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夫妻关系,不构成夫妻共有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为准。如果完全是由男方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那么最终的结果不是看购房合同,而是看房产证上的登记。
    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只有男方的名字的,即使购房合同上有女方的名字的,那也只是男方个人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两人名字的,那么应该认定为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 中介机构如果没有房主的授权委托是没有权利代表房主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没有房产证说明中介机构没有尽到尽职义务,不了解房屋的信息,在房屋存在纠纷的情况下很容易让第三方收到损失。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的批复》中对特殊情形下的继承案件做了明确规定:继承人未放弃继承且遗产未分割,继承人要求分割遗产的案件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可以定性为所有权分割的析产纠纷应定性为所有权分割的析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二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
  • 离婚时,离婚财产分割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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