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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是否能不给物业费

业主维权 2023-11-25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盗不可以不给物业费。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除非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明确的房屋保管、财产保管的约定,否则无法以此为由进行追责。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业主家中被盗不可以不交物业费。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家中被盗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当交纳管理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家中被盗不可以拒交物业费。被盗造成财产损失和拖欠物业费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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