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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后在哪些情况下能不履行

招标投标 2023-11-25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赠与合同是能够起诉强制履行的。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的,受赠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赠与合同,待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可以强制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赠与合同在赠与人撤销的情形下,可以不履行。
    2、赠与合同撤销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除了公证赠与或者公益性赠与外,财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分析: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受赠人可以请求继续履行,赠与人拒绝履行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具有下列情形的,不能请求继续履行: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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