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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离婚后可以享受拆迁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23-11-25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后可以拿到拆迁款属于自己的补偿,拆迁房也可以参与分割;
    如果被拆迁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拿不到,因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拆迁补偿方式一般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及提供宅基地建房等,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一般按拆一还一的原则,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若是被拆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拆迁房和补偿款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个人被拆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能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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