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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在国企上班,工伤成残疾人后每个月不上班领着工资,扣着保险,现在朋友照顾我,让我去他所在的公司上班,他公司也扣医疗养老保险,这个我上班后会不会有冲突?扣俩份保险,对以后有没有什么影响?他公司也扣医疗养老保险,这个我上班后会不会有冲突?有没有什么影响?

保险纠纷 2019-05-09 09: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医疗保险最大的作用就是让高昂的医疗费用不再成为人们治疗大病的阻碍,他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医疗保障。社会大病医疗保险有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等等,不同的大病医疗保险针对不同的人群,为他们提供不同的保障。
    例如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他将农村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感染、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社会养老保险的作用:随着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渐渐出现了老年人养老问题,而养老保险最直接的作用就是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当然社会养老保险的推出还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是通过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的,他可以保障为广大居民存储养老金,当他们年老的时候通过每个月支取养老金以保障晚年生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按照最高法院的意见,劳动者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办了社保手续仅仅是未足额缴费或存在欠缴,是不符合条件的;
    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实务中法院基本上都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社保机构不能补办的证据,而社保机构往往不出具这样的证明,结果你懂的......
    注意,就算是符合了上述两个条件也仅仅是获得了法院受理的资格而已,法院该判多少损失,司法解释可没做任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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