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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我没有提前喝酒,喝酒出事了,我需要负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6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因为在一起喝酒出现事故,一起喝酒的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当事人喝酒出事了,酒桌上的人实施了以下行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起喝酒的人明知当事人有疾病不能喝酒还劝酒的;当事人不喝,同桌喝酒的人仍劝酒的;同桌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当事人酒驾或者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起吃饭喝酒的其他人是要承担责任的。共同饮酒或接受宴请喝酒,劝酒人和组织者负有注意义务。如果约他人喝酒并极力劝酒,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劝酒者或者组织者对该伤害或死亡结果存在过错。
    当然,醉酒者也应当知道过度饮酒的危害,也应对自身行为负责。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一定的过错程度,对醉酒者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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