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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关93年被实施“农转非”政策收回的土地,后来经过调解又归还本户,继而又被村集体非法收回,然后又被本户强抢回耕种的土地目前被征用了,请问此土地补偿款应归属本户还是村组集体所有?然后又被本户强抢回耕种的土地目前被征用了,请问此土地补偿款应归属本户还是村组集体所有?

综合法律 2019-03-31 08: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农村土地承包法》: n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n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nn如果子女长期生产、生活在农村且在最初实行土地承包时,与父母同属一个家庭,那么可以继承承包权。nn如果子女取得城市户口,则不能继承,应由村集体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 土地如果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是要归还给国家或者集体的。
  •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 土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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